南审要闻

徐显明教授应邀来校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道路”专题讲座

2026.09.14
分享到:

法学院  报道

9月12日下午,南京审计大学2026级研究生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在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徐显明教授应邀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道路》的专题讲座。徐显明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拥有深厚理论功底与丰富政法工作经验,深度参与多部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我校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刘旺洪主持讲座。

系统梳理世界上四种成熟法治道路,剖析各类模式的特征与局限,论证我国不能照搬域外法治模式,必须走出自我构建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由八个元素构成概括为四大原则四大构材: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四项原则定方向、固根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基因、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和党带领人民自主创立的制度体系四项构材厚植文化底蕴与制度支撑。他还阐释了中华法系大一统国家结构、法典化传统、德法并用等六大瑰宝及从井冈山土地法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红色法治脉络,强调中国法治道路具有最强包容性。

徐显明教授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们唯一正确的道路,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徐教授的深入阐释,让在场师生对中国法治道路的独特性和必然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讲座尾声,刘旺洪教授对徐显明教授的分享表示感谢。他表示,徐教授纵贯古今的历史视角和脱稿讲授的大家风范,展现了深厚的法学素养。报告以学理化方式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系统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是一堂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课。他希望全体师生深学细悟报告精髓,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强国建设的强大动力。

本次专题讲座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联合举办。全校师生一千余人到场聆听学习。同学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更加坚定自信地投身于法治强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