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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多方助力推动我校法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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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法学院按照我校关于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要求,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国内高校人才培养先进做法,并组织学院全体老师充分研讨的基础上,近期邀请法学界、法律实务部门以及校内相关专家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出谋划策。

9月8日下午,法学院在文济楼412召开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推进会,校党委委员、教务处长苍玉权教授莅临指导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法学院党政班子成员、系主任等老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苍玉权从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等角度,全方位分析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法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他强调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尤其要注重以下五个方面:一是 “贯彻一个导向”,以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倒推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对标两项任务”,对标法学一流专业建设任务和教育教学评估,优化专业培养体系,提升专业质量内涵和人才培养质量。三是“兼顾三个环节”,强调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构建环节要解放思想、回应时代需求、开展科学合理的调研论证;实施环节要全面提升新时代教师的教学能力;验收环节要重视南审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特色与竞争力。四是“形成四个成果”,经过此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制订出反映时代需求的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一批新文科背景下的教研成果,并水到渠成地孕育出新的教学成果。五是“坚持五大理念”,坚持思政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科技赋能,转变观念,从新时代法律人才培养的角度充分融入新技术;坚持学科交叉、专业复合;坚持产教融合,与企业行业联合办学;坚持国际视野,培养国际化人才。

苍玉权与在场老师深入研讨了法学专业定位、专业复合、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法学人才精准化培养等方面问题,并指出要充分认识专业复合特色如何做成专业优势,充分认识现代课堂教学革命,充分认识学术底蕴、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使用技术、教学艺术是教师必不可缺的素质。

法学院院长王艳丽、副院长李相森就该院专业定位和法学、法务会计、法务金融、监察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的各个课程群模块设计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并表示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经济监督人才的需求,确立人才培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政引领;以成果产出为导向,注重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特色和质量;遵循基本教育规律,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科学设置课程体系。

法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询学界和实务部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南京大学法学院张仁善教授、东南大学法学杨春福教授、重庆大学朱涛教授、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杜宏伟、省司法厅范富强、扬州市纪委张海波、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黄德清、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杨晨等先后对该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专业、精准、有针对性的意见。

多方专家为法学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提供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指导和建议,为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修订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