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审要闻

【组织工作】我校召开新提任处级干部集体谈话会--晏维龙提出“十个不得”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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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报道

 79日上午,我校新提任处级干部集体谈话会在中和楼502举行,校党委书记晏维龙,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旺洪,党委副书记张建红,纪委书记王书龙出席谈话,党委组织部、党政办、纪委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谈话,集体谈话会由张建红主持。

 晏维龙对新提任处级干部表示祝贺,并结合处级干部的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对处级干部不能做什么提出“十个不得”(附后),强调处级干部必须要有硬约束条款,这既是对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干部的保护。他指出要正确看待提拔任用,要用一切成绩归零的心态,多考虑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规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和提高,更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服务广大师生和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家要从坚持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抓学习,练就过硬本领;坚持重实干,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守底线,做到廉洁自律四个方面更快更好地胜任新岗位。

 刘旺洪从“怎么想事”、“怎么干事”、“怎么成事”三个方面对新提任处级干部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处级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远的谋划想事,要带头干、一起干、创新干,同时既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也要有功成不必有我的胸怀;既要积极作为,也要严守底线;既要善于整合资源,也要充分挖掘资源。

 王书龙对新提任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守好纪律底线,追求廉洁高线,提高纪律意识;二是要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三是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小环境,共同打造学校发展的良好大环境。

 新提任处级干部分别作表态发言,他们均表示感谢校党委的信任和组织的培养,在新岗位上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廉洁自律,履职尽责,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张建红最后总结,希望新提任处级干部认真学习消化领会本次集体谈话会精神,尽快适应新岗位新角色,展示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新风貌。

 

新闻链接

“十个不得”

一是不得违反政治纪律,不得放松自我政治要求;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得发表有政治问题的论文、言论。

二是执行上级决定,不得阳奉阴违,不得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是对上级组织决定或领导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或有关机关反映,不得通过散发匿名信、媒体炒作、散布小道消息等非正常途径发表。

四是未经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个人不得随意表态、允诺;未经组织授权,不得私自透露组织讨论的内容、未公开的事项。

五是不得搞团团伙伙,不得编织小圈子;不得参与违反组织原则、与组织要求相违背的非组织活动。

六是不得向组织伸手要利益,不得与组织讲条件;不得违反组织安排;不得居功自傲,要挟组织。

七是组织了解情况时,不得对组织隐瞒。不得表里不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八是不得破坏民主集中制个人决断重大事项,反对独断专行、一意孤行;不得违背学校请示报告制度,超越权限乱作为。

九是不得利用权力或影响力,侵占公共资源(含学术资源);摆正集体、群众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不得考虑个人或者小团体得失在前;不得无视、损害师生利益,与民争利。

十是不得推卸管理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不正之风和坏人坏事,要敢抓敢管,不得放任自流;对于棘手的问题,要敢于迎难而上,不得推诿扯皮。